建工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日期:2022年06月01日   字体:
河北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补充规定(试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健全体系,夯实责任,强化意识,全过程,无死角1.   按照《河北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实验室准入制度》要求,严格审查资格合格后方可进入实验室,认真做好安

河北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实验室安全管理补充规定(试行)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健全体系,夯实责任,强化意识,全过程,无死角

1.    按照《河北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实验室准入制度》要求,严格审查资格合格后方可进入实验室,认真做好安全培训(有培训记录,照片),强化学生安全意识,“要我安全”的意识提升为“我要安全”的安全意识。

2.    实验室开放,填写实验室开放申请表,评估实验风险,建立应急预案,开放时间为研究生在校期间所有实验时间(实验结束第一时间联系实验中心取消权限,相应责任届时到期),可以分阶段申请,原则上权限每个指导教师每届学生两个,如有特别要求可酌情增开。教师使用每半年一次。任课教师在开课前申请开放权限。

3.    实验前,设计实验方法,准备实验材料,检查实验设备是否正常,检查实验室门窗关闭情况,排查安全隐患,明确实验室风险源(实验室安全责任人提供),并严格按照SOP(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对于作为风险源实验设备,要有使用记录。

4.    实验过程中,如果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停止实验,并第一时间通知本实验室安全责任人第一时间整改,整改未完成不得进行实验,并由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填写整改记录。

5.    实验过程中,对于有任何风险的试验,要求指导教师在场才可以进行实验,指导教师在试验操作过程中,严格履行安全职责,监督学生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实验,对于不按照要求进行危险实验的学生应立即制止。

6.    实验过程中,出现危险,第一时间终止实验,并按照应急处置方法进行处置,将危险降至最低。第一时间上报学院实验中心,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查,触犯法律法规的交由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7.    实验过程中,对于长时间需要开机的实验,要求有人坚守,防止设备过载运行造成火灾,要有记录白天2小时记录一次,夜间4小时记录一次。

8.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40万以上)使用填写使用记录。

9.    对于使用危化品(易制毒,易制爆,腐蚀,易燃)的试验项目(要有SOP,使用人制定,交实验中心审核,定为正式文件,在实验室醒目位置明示),试验操作人员必须熟知危化品的性状(使用人建立周知卡在实验室醒目位置明示),危化品采购要遵守学校危化品使用办法,在学校采购平台集中购置,原则上不得从其他途径获取(如有需要需打报告进行申请),危化品使用要有记录,一瓶一码。易制毒,易制爆危化品集中存放到指定位置,双人双锁,实验室安全负责人,操作人员各持一把钥匙,使用要有记录(包括每次用量)。化学试剂不可以用饮料瓶存放,防止误食。化学废液不得私自处置,倒入废液瓶,瓶满交到学校集中处置。过期化学品禁止使用,集中处置。危化品使用做好防护,穿实验服,戴手套,禁止穿着普通衣物进行试验。

10. 气瓶存放应固定,远离高温设备(包括暖气),使用时应明确气瓶存量,因我院不具备危险气体使用环境,不得使用危险气体。

11. 对于存在机械伤害的设备,如果切割机,破碎机、搅拌机女生使用必须佩戴头套,切割机、电钻,角磨机、电锯等高速旋转的设备要求指导教师在场才可使用,使用时需做好安全防护,佩戴手套。

12. 实验室原则上禁止使用明火,可以选择购置加热装置,加热套,加热网等等。

13. 实验室禁止私接设备,禁止插座串联,防止电路过载造成火灾,插板下必须铺设绝缘层。

14. 实验室内是试验场所,不相关人员禁止带入试验室。

15. 实验室内禁止将食物带入实验室,禁止在带电设备附近喝水,除值班地点以外禁止过夜。

16. 实验室开放不接受本科生申请,由指导教师申请并现场指导进行试验。

17. 烘箱的原则上使用不得过夜,如果需过夜使用,需向实验中心提出申请,应留有值班人员(为实验操作人员)进行看管。

18. 爱护试验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试验,不得拆、修设备,不得个人进行更换配件,不按要求进行试验造成实验设备损坏的进行维修赔偿,恶意破坏实验设备追究其操作人责任。

19. 指导教师和实验操作人员对于防火要求“四懂四会”(懂得岗位火灾的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懂得逃生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

20. 实验结束清理桌面杂物,保持桌面整洁,实验废弃物放到指定地点,不得随意丢弃,关闭水,电,气源,门窗,灯,公共区域根据实验室开放和使用情况由使用人员进行打扫,根据使用一天打扫一天的原则进行值日排定,并严格执行,填写实验室离开记录表。如果出现不打扫卫生,关闭门窗灯的情况,第一时间暂停实验资格,通知指导教师,责令学生打扫卫生,完成记录,在开放权限,限期不值日,彻底取消其实验资格。

21. 特种设备(天车,压力容器)使用,必须通知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在场操作。

22. 实验室使用,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建立院级分级实验责任体系,明确责任分工,压实责任,一岗双责,提高安全意识,强化安全机制,学院对实验室安全责任人、指导教师、必须签订责任书,指导教师(包含任课教师)对学生签订责任书,一式两份,一份交实验中心,一份个人保留。

23. 节假日期间不得进行危险实验,所有实验要求必须两人同时在场,原则上教师不得离开保定。

24. 学院安全领导小组随时抽查实验室安全,进行量化管理,发现不按规定进行操作的人员,第一时间终止实验,进行安全教育,发现两次取消资格,由指导教师教育后重新申请。

 

 

 

 

 

 

 

 

 

 

河北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2022-3-2

附件:


建工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实验人员).docx

建工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开放申请表.docx

建工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开放责任书(学生).docx

建工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任课教师安全责任书.docx

建工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指导教师开放责任书.docx

建工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河北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docx

建工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河北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制度.doc

建工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河北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docx

建工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建工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doc

建工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安全补充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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