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设备和器材管理细则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日期:2018年06月21日   字体:
为加强建筑工程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及使用,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保证实验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大型精密仪器管理办法》及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等有关规定的精神要求,特作如下规定:一、实验室所有仪器

为加强建筑工程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及使用,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保证实验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大型精密仪器管理办法》及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等有关规定的精神要求,特作如下规定:

一、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和器材,在系主管部门和主管实验室主任领导下,由实验室指定副主任负责统一管理(包括:建文件档案、软件、仪器卡片、订购审批、检查验收等工作)。

二、仪器分布及管理。除公用设备和大型仪器设备安放在仪器室外,其余仪器设备及器材安放在系下属各实验室。仪器室和各大型仪器设备由系主管主任指派专人兼管。各实验室的仪器由实验室负责管理人员进行管理。

三、配件管理。各仪器配件均由仪器设备所管理的人员统一管理,并由系建档,实行计算机软件管理。

四、维护使用

1.仪器设备一律面向实验教学,并实行对外开放,实验教学用仪器设备、器材均由各实验室管理人员统一对仪器、器材等编号,学生也对应分组编号,(每台仪器、器材均要有相对应的学生),仪器、器材损坏或丢失按《建筑工程实验教学中心仪器设备、器材损坏丢失赔偿的管理办法》执行。

2.使用时必须经主管仪器、器材的负责人同意,按仪器操作规程使用。各管理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实验教学使用。

3.全部仪器设备都要由仪器主管人员负责编写出操作规程,维修和使用管理制度 ,并做好仪器设备使用记录,仪器资料完整无缺,并作为技术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妥善保管。管理人员要按期完成实验室主任交给的任务,如不能认真完成任务者,按《建筑工程实验教学中心工作人员管理细则》和《建筑工程实验教学中心工作人员考核细则》执行。

5.对于从事仪器设备管理的人员,要互相协作,服从实验室主任的统一调动。实验室的仪器、器材根据实验教学的需要可由实验室主任临时调配。

五、实验室所属各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和器材,均要建档,编制成软件管理,要求做到帐、卡、物一致。

六、系所属各实验室的仪器、器材、管理人员,年终由实验室主任根据对设备、器材管理好坏,写出考核意见,存入本人档案,做为评定职称或晋级的重要内容之一。

河北大学建筑工程实验教学中心

0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建筑工程试实验教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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